包拯将信递过去,“先生,你来看。”
那小子在信上说他最近看书看多了遇到个问题,当碰到情理可恕却法理难容的时候是不是要以情理为先,还在後面给他们举了个例子。
在遥远的北方边疆,有个村子被官府压榨的活不下去,于是偷偷和附近的异族村子做交易。
有些货物是朝廷严禁卖出国境的,比如硫磺硝石等物,凑巧村子里有相关的矿産,于是他们就偷偷将东西卖给外族好换粮食活命。
卖的也不多,够村民吃饱肚子就收手。
问题来了,官府严禁民间走私,按照律法村子里的百姓都有罪,可他们要不偷偷和外族交易的话,官府收税收到五成以上,留下的粮食不够吃,村子里的村民得有半数会饿死在寒冷的冬天,所以这罪到底该不该判?
就算要判,能不能从轻发落?
归根到底这事儿还是官府的锅,朝廷收税按年景收两到三成,遇到荒年还会直接免税,地方官府直接收到五成,不怪他们怪谁?
他觉得村民们不该罚,就算罚也要从轻量刑,包大人对此怎麽看?
包大人皱起眉头,第一反应就是,“登州何处有硫硝矿?”
第1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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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之地矿産丰富,金矿铜矿最多,硫磺和硝石的开采量比不过金矿铜矿,但也不是没有。
包拯眸光沉沉,已经猜到登州可能又出事了。
遥远的北方有没有被官府欺压到活不下去的村落他不清楚,但是他知道登州肯定有。
遥远的北方有没有村民私下里和外族交易他也不清楚,但是他知道登州的百姓活不下去有法子偷偷出海和契丹人交易。
至于登州的百姓有没有和信上写的那样活不下去,想想程元干过的那些事情,莫说收五成粮税,就是收六成七成他都干得出来。
如果没有猜错,臭小子写的不是看书看出来的问题,而是登州真的出现了类似的案子,他想从轻发落但是又怕法理不容,所以才大老远的写信送到京城。
官逼民反,民反之後要如何处置向来是个难题。
有官员认为对那些揭竿而起的老百姓要从重处罚,不杀鸡儆猴没法让天下百姓长记性。
有官员认为百姓是被贪官污吏逼反的,只要当官的不那麽过分,治下百姓就不会铤而走险去造反,因此对那些被逼无奈的百姓要以安抚为主。该重罚的是官员,不是百姓。
两边各有各的道理,要麽事情由地方全权处理不上升到御前讨论,要麽就是两边吵的不可开交,十天半个月也讨论不出结果。
的确难办。
公孙策摇摇头,“大人觉得此案应如何判?”
包拯无奈回道,“案情尚未明了,要等登州那边将案卷送来才能考虑怎麽判。”
那小子信上写的不清不楚,虽说他们能猜出来登州又出了问题,但是具体是什麽情况还真不好猜。
硫磺硝石?他记得莱州有,登州有没有还真不清楚。
莱州百姓私底下交易这些矿和登州没有关系,登州的通判也管不了莱州的官,所以案子肯定发生在登州境内。
登州境内最多的是金矿和铜矿,私自贩卖金铜?
“应该不会。”公孙策想了想,感觉不太合理,“金铜价贵,开采也不易,有能耐私自贩卖金铜的村子不会被官府欺压到活不下去的地步,更有可能和地方官同流合污一同牟利。”
登州的官场刚被清理一波,如果真有官民勾结私贩金铜、还是贩卖给敌国契丹的情况,早在几个月前他们就能查出来,不会留下那麽大的漏网之鱼。
两个人讨论了一会儿,讨论不出什麽头绪,索性直接写信去问到底是怎麽回事。
连他们都瞒,不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