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肉体很疲乏,他的精神很快乐。
在赤河部、在诸王堡、在米切尔庄园,他都有一种格格不入感。
他曾不止一次在梦中惊醒,他曾不止一次感觉在看不见的角落有敌人在埋伏。
回到军队的温特斯却如鱼得水,他睡得踏实,他呼吸舒畅,他不再下意识地压制情绪。
他大声地笑,起火能气得死去活来。他想教训谁,谁的裤子上就一定会多出一块靴印。
他的部下并不对此感到意外,甚至因为他的性情更加尊敬、爱戴他。
殊不见瓦希卡被踢得最多、最狠,仍旧每天傻笑着往温特斯面前凑。
温特斯不仅很快乐,他甚至有了一些骄傲和自矜,他对他做到的一切很满意。
他尽了身为驻镇官的义务,他在一点一点重建狼镇,他保护住了狼镇的安宁——即便只是暂时。
“为什么我要留在这里?”他不止一次问过自己。
答案只有一个:“我意不平,我想守护一些东西,我想改变一些东西。”
但是改变到什么程度、改变的范围有多大,温特斯没能想清楚。
难不成要改变帕拉图?一个人对抗一个国家?
“这太狂妄了。”温特斯的理智告诉他,这是不会成功的。
所以他把目标定得尽可能小、尽可能实际:“我做不到很多事情,但我至少能保住狼镇平安。”
然而圣吉斯谷的所见血淋淋地告诉温特斯:“不够。”
瑞德修士临终时告诫他:“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狼镇,不够。
世道坏了,老实的农民眨眼间就能变成最凶残的暴徒。
如果热沃丹乃至整个新垦地都在熊熊燃烧,小小的狼屯镇又如何能独存?
温特斯意识到,他必须把目光放得更长远一些。
他在思考。
(共计加更4章,目前44)。
不知道书友们有没有注意到。
在此之前,温特斯对待惯匪的态度都是“埋了”。没有审判,也没有公示。
这是从他的角度出,最简便、最干脆的处理方式。
圣吉斯谷是他第一次“明正典刑”处决土匪。
他的心态其实有了一些改变,所以他才没有直接杀掉那个酒糟鼻。
杀了,他自己能痛快,但是不能这样杀。因为他已经逐渐变为“公权力”,他必须负有了更多的责任,不能再自顾自痛快、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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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