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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3章(第1页)

“好吧,变法为苍生!”

这就对了嘛!

不同的人,站位不同,所思所虑也自不同。

周霜是张白纸,天真是其本色,她觉得林苏今天写下法律,是回应她的所求,她进了文王府,前脚求他救爹娘,后脚他就来了部《法律》,从根源上解救了爹娘,所以姐夫还是姐夫,是讲情分的。

谢小嫣是恋爱脑,她满脑子想的都是陆幼薇和他的恋情会如何演绎,林苏一部法律升空,很自然地归并到:变法为红颜,西山才女被这份感天动地的恋情感动得差点晕倒。

而章浩然和秋墨池是朝中高官,一眼就看出了这部法律真正的作用。

这部法律于刑部执法者而言,那是教科书!

此法一出,各地官员断案就有了明确的依据,不再各行其是,所有伤脑筋的东西,都变得不再伤脑筋,大苍刑事、民事一时海晏河清……

所以,他才开玩笑说,变法为墨池。

方便刑事官员办案只是一个小的方面,规范社会行为,造福天下苍生,才是这部法律真正的作用。

这部法律涵盖各个社会层面,明确了各种规则,不仅仅读书人能懂,老百姓也可以懂,知法了才能守法,守法了才能保证整个大苍的秩序,这保障的是谁?保障的是老百姓!

最大的受益人,就是老百姓!

这就叫:林郎出手,惠及苍生!

这就叫心怀天下!

这就是章浩然和秋墨池这两位朝堂高官的解读了。

但是,林苏是不是真是这个本意?

为大苍立一部法,保障大苍各个器官正常运转当然是林苏的本意。

但是,他的视觉可不仅仅是在大苍。

他还盯着圣殿!

今日这部法,他是一个测试!

测试什么?

测试圣殿!

《法律》出台,与法宫立宫之本《法典》不尽相同,说明啥?说明这是在挖法宫的祖坟么?正规场合不能这么说,它有一个相对中性的定义叫争道——不是争大道,而是争小道。

争小道也是争道!

林苏想瞧瞧,圣殿绝对的禁忌:争道,是不是真的是老虎的屁股摸不得。

现在结果出来了,很理想!

事实证明,只要不触及原则性问题,小道还是可以争一争的!

呵呵,有了这个验证结论,他在圣殿的局面豁然开朗!

你们各宫不是瞧我林某人不顺眼吗?你们不是觉得我对你们没有办法反制吗?以前我可能真没有办法,现在有了!

老子跟你们争道!

谁敢跳出来跟我作对,我就刨你家祖坟……哦,不,我跟你们争道!

我就看看,谁吐血!

他想得意气风发的,莫闻在旁边瞅着,怎么感觉有了点不好的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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