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振刚才的陈述只表明了一个观点,就是让检方和合议庭别从谁组织了这件事情开始判定。
“以上就是我方的观点和看法。”
对于这一点,只能怪他儿子,在知道了其他犯罪小伙伴被抓以后,才向他坦白事实经过。
“并且在这个过程当中,表明了其犯罪意图。”
不敢想象如果对方真的脱罪成功了,自己会做出什么事。
。
…。
而在这个时候。
“但是被告方委托律师有没有考虑到,犯罪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可是,被告方委托律师有没有想过,王文远是一开始提起犯罪的主要人!”
“当然,如果按照被告方委托律师所提出来的问题,和其他建议。”
毕竟已经掌握了初步的口供,这个案子谁都不敢碰。
但那是在审判长倾向于被告人的时候,才会采纳王文远作为从犯的意见。
苏白整理好自己面前的诉讼材料,紧接着开口:
“我方并不认同被告人王文远委托律师的陈述。”
“他并不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去想要谋害杨帆和胡云云。”
两个人同为主犯,这在法律的意义上是可以认可的。
“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做出什么特别违法乱纪的事情。”
“属于!”
“毕竟两个人作为主要的谋杀人员,可以作为共同主犯被提起公诉。”
这种陈述方式有没有道理?
有!
但是适不适合这场庭审?
“主犯和从犯的判刑之间没有什么区别吧?”
“审判长。”
听到苏白的话,杨铁军止住了想要呵斥的行为,重新坐了下来。
不过从为王文远进行开脱的角度,吴振利用了犯罪事实的主要提出者作为主犯的依据。
“在本案当中,我不认为我的委托人王文远应当承担主犯的责任。”
为什么这么说?
法评直播间内,同样有人看出来了吴振的想法。
因为王文远在法律的定义中就是主犯。
眼看着这场庭审,很有可能就会判决王文远为从犯,杨铁军的整个气血就上来了。
不一定说一个是主犯,另一个一定是从犯。
“。…。”
“在于王文远的领导和组织责任。”
从而认定谁为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