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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第1页)

当然,到这里一双鞋还没有做好,还得做鞋跟。鞋跟要用四层厚牛皮,第一层得做成U形,就像马蹄铁一样。这里粘贴到鞋底上后,贴两层普通的半月形鞋跟,再就是上钉子。一半是普通钉子,直接钉到底就行,另一半要长一些,会露出一些。

长一些的钉子会用特殊的工具去掉钉子头,这就成了朝外尖尖的暗钉了,最后一层半月形鞋跟上虽然也有胶水,但为了固定,按到这样的暗钉上显然是更稳固的。

到此,一双真正的好鞋总算完成了90%,之后就是一系列打磨、上蜡,并在鞋底用一种特别小的、上有麻花花纹的滚轮去烫。这种滚轮头会在火上烤一烤,烫上去就能形成花纹,这些花纹菱形分布在鞋底,是用来防滑的。

鞋匠真的做的特别用心,甚至考虑到了纪尧姆不比路易莎,经常要外出。还在鞋底足尖那一点儿容易磨损的地方,削掉了一层皮,换装了一小条金属片上去防磨损……

这样精心制作的鞋子,一次做了两双,一双是短靴,另一双就是正常皮鞋的样式——按照路易莎的吩咐,是那种系带式的牛津鞋款。

在菲利普王子的婚礼前,总算来得及送到了纪尧姆面前……说实话,纪尧姆就算没有试穿这双鞋,也觉得它们很不错,因为那精细挺阔的样子,就不像是普通鞋子。这让纪尧姆想起来路易莎平时穿的一些皮鞋,差不多就是这样。

不过路易莎是女士,在他看来会喜欢精美东西是天性,所以他平常看到也不会觉得那更好穿,还以为就是样子好看一些而已。

但现在,真的试穿上了,才知道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给纪尧姆一身好衣服,他不会有这种感觉,他从不追赶如今宫廷里所谓的时髦,衣服什么的,合身就行了,再就是冬天要暖和。但鞋子不一样,鞋子不好穿是真的会影响到做事的!

对一个务实主义者来说,这点就很重要了。

“您有一个非常出色的鞋匠。”纪尧姆从来不为这些称赞人的,这次却是破例了,他的确是非常喜欢脚上的鞋。

第182章穿越中世纪182

路易莎的御用鞋匠不止一个,她当初调教鞋匠时就有意‘普遍撒网,重点培养’,只有让更多鞋匠了解她的要求,才能有真正有天赋的鞋匠出头……她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做的。这就让特鲁瓦一些手艺较好的鞋匠,或多或少都接触到了新的制鞋技艺。

在布鲁多宫廷里,有一些人追随路易莎的选择,或者说‘潮流’,找她喜欢的鞋匠定做鞋子。这样尝试后,立刻就明白新式皮鞋的好处了,之后就是新式鞋慢慢在布鲁多宫廷增多。

不过,这在西岱无疑还未为人所知,除了路易莎和她身边的人,还没有人穿上这类鞋。主要是,除了服务于路易莎的鞋匠,也没有别的鞋匠会做了。

但自从纪尧姆穿的新鞋被人注意到后,情况就不同了——不同于此时各种常见的鞋子,包括最为人所熟知的那种长尖头鞋(这可不是后世那种尖头鞋,而是真的伸出的尖头影响到走路,平常得用一根链子向上吊起,固定在小腿的那种鞋,也是中世纪题材的影视剧里,对于男鞋常见的刻画),不算夸张,可就是显得尤其精美。

有一种花里胡哨不在表面,但又因为其精美,不会沦为平庸的出众……这个时代,贵族中可不流行什么‘内敛的奢华’‘低调的内涵’。有钱有势的贵族就是要大大咧咧显露出来,穿红挂彩、穿金带银,什么素净、矜持、文静……都是不存在的。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鞋是纪尧姆穿出去的。这可是王太子,天然就在聚光灯下,身上任何细节都会被其他人拿着放大镜观察。即使他本人没什么做时髦人物的意思,也很容易引领潮流。过去纪尧姆身上从未出现新奇东西就算了,现在他的鞋子明显不同了,大家当然一下就发现了。

很快被人发现之后,就有人知道了新鞋的来历,找上了路易莎的御用鞋匠定制鞋子。因为这些新式鞋明显好穿得多,而不只是外表精致,立刻就引起了追捧……不过这都是之后的事了,眼下纪尧姆刚穿上新式鞋,正是菲利普王子和‘伏京的伊丽莎白’婚礼期间,主要注意力都在这里了。

当然,正如一早的安排,这事儿只把安娜王后忙了个人仰马翻。至于路易莎,得益于安娜王后的不信任,悠哉游哉地度过了婚礼前的准备期。直到‘伏京的伊丽莎白’的婚嫁队伍抵达了西岱近前的一座小镇,她才有了第一个正经任务。

即作为两个迎亲代表之一,去到了‘伏京的伊丽莎白’下榻的城堡。

当初路易莎来西岱和纪尧姆结婚,也有这么一出。迎亲代表要一男一女两个,当初路易莎结婚时,男性是纪尧姆同父异母的兄长路易王子,也就是琅城大主教,女性则是西敏公爵夫人。他们两人身份上完全足够,也都是王室成员,是十足十的合适。

现在的话,男性代表依旧是琅城大主教路易王子,女性代表变成了路易莎……这主要是,真的来说的话,路易莎作为现在王室之中地位第二高的女性,肯定是更合适的——地位最高的安娜王后又不可能做迎亲代表去迎接自己的儿媳。

再者,之前安娜王后因为防备纪尧姆和路易莎,表现得实在是太过了,真是一点儿不让他们插手这桩婚事啊!全然不管,能有这桩婚事本来就是纪尧姆一力促成的结果……

虽然路易莎自己不在乎,婚礼的准备期间,她算得上全程隐身,能够躲懒对她可太好了。但别人不这么看啊!正常情况下,大家可不会放弃这种露脸的机会!这不只是面子,也是一步步实实在在握有权力的方式呢!

就像路易莎在布鲁多时一样,要做事才能有权力到手,道理是一样的。

大约也是为了显示自己没那么小心眼,王室依旧团结,这种时候安娜王后也不得不让路易莎出面做迎亲代表。反正这个工作虽然露脸、重要,却不需要做事,也就谈不到侵蚀权力了——对此,路易莎当然无所谓。

她倒不是不在乎权力,哪怕为了能够一定程度上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她也是要抓住一些权力的,就像她在布鲁多时做的那样。只不过她很清楚,现在和安娜王后争,根本没有意义。不止别人看着难看,有安娜王后这个名正言顺的正牌王后抵挡,她也很难顺心。

事倍功半,甚至‘功半’都达不到,何必呢?

而且她知道纪尧姆不久就会继位了,到时候安娜王后自然会‘退让’,她也能理所当然地以女主人地身份掌握应该掌握的……有什么可着急的?

在路易莎和琅城大主教来迎亲时,他们的一切行为都非常有分寸,换个说法就是有礼有节,但亲近不足——这也很正常,他们此前都没有见过这位‘伏京的伊丽莎白’,路易王子还要对未来弟媳避嫌,就更别说了。

不过路易莎倒是对这位‘伏京的伊丽莎白’有那么些印象:原书之中,她也是有过出场的,虽然她不是某个女配,和菲利普王子这个男主角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纠缠。

准确地说,她在原书中,是以弗朗索瓦王子的妻子身份出现的……对,就是男主菲利普王子同父同母的弟弟,这一辈王子中最小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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