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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第2页)

第165章穿越中世纪165

路易莎和纪尧姆以最快的速度回归了西岱,谁让这时候战争的阴云已经笼罩在了瓦松上头呢——战争的起因是伏京公爵叛乱。

伏京公爵是瓦松六大世俗贵族之一,领地位于王领西北部。大概是因为从一开始,伏京公爵就是招安了蛮族首领封在北方的,伏京公爵称得上是瓦松‘第一反贼’。一有机会,就会叛乱一波,情况不对,又会回归‘瓦松大家庭’。

这次是因为伏京公爵的领土主张没有被满足……怎么说呢,他的领土主张有一定道理,但也就是有一定道理了。这个世界上多的是有一定道理,结果却不能成行的事。更何况是‘领土主张’这种最容易大家都有道理的事儿,光只是有道理可不够。

伏京公爵对某个瓦松王室某个宗室贵族的领地有主张——伏京公爵的母亲也确实是这个王室支系的女儿,在这个王室支系绝嗣的当下,他绝对是可以主张继承领地的人之一。但谁让王室也可以主张呢?

总之就是这样的事后,伏京公爵主张路易三世已经不能行使君主的权利与义务了,就推路易三世最小的弟弟成为瓦松新国王……嗯,路易三世最小的弟弟娶的是伏京公爵的妹妹,这里面肯定是有一番利益交换的。

在瓦松内部,伏京公爵也是出了名的武德充沛了,这一次的事不可能轻松看待。王室这边不必想,就召唤纪尧姆领兵了。也就是这种时候,安娜王后那些反对纪尧姆的也会有一些庆幸,庆幸王室有一个天才统帅。

哪怕还没有在战场上取得优势,只说纪尧姆要统帅军队,士气就起来了。大家都说,王太子殿下来了,一切都好起来了……

路易莎记得原著中提过这场战争,赢家当然是王室这边,但也没提具体情况,只是从其他人的谈话中说了这件事而已——不过,其实没有关于原书的记忆,路易莎也能猜到这一场战争是王室赢了。

如果王室输了这么关键的一场战争,后面罗佩家族怎么可能还那么稳?

虽然路易莎知道纪尧姆这一次不会有什么危险(一方面是原书是这样写的,多少有些剧情惯性。另一方面,此时的战争死人归死人,纪尧姆这个级别的统帅,却是能俘虏就俘虏,绝不会轻易让他死的),但她还是在纪尧姆去前线前,给了他一个护身符。

怎么说呢,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蝴蝶效应之下,真的就发生意外了呢?至于说护身符有没有用,就当是希望它有用吧。反正穿越这种事都有了,路易莎无神论归无神论,很多时候还是会灵活地‘求神拜佛’的。

“您将圣父给的赐福圣物送给了我,我没有圣物给您,只有这个。”路易莎将一个金质的素戒交给纪尧姆:“这是我的姑姑‘布鲁多的安娜’在我年幼的时候就给我的。那时候我生了一场重病,她为了我奉献了好几场弥撒,最终得到了主教送的这枚戒指,据说它曾属于主教的舅舅,嗯,就是‘格里高利’中最著名的那位。”

“据说这枚戒指在主教手中时就显示出了一定功效,佩戴在我身上后,我的病很快也好了……所以一直以来,它也是我的护身符。”

路易莎小时候在丰特罗的修女院,也不是顺顺利利到12岁的。这年头瘟疫什么的太常见了,即使修女院相对与世隔绝,传染性的瘟疫不太容易蔓延。但正是因为修女院的封闭性,这里一旦爆发瘟疫,基本上人人都会中招。

路易莎就在8岁那年中招过一次,然后就得到了这枚戒指。虽然她认为得到这枚戒指后不久就恢复健康,这应该是巧合,但不妨碍她讲这枚戒指当做是一个‘幸运物’‘护身符’。别的不说,求个心安还是可以的——现在其实也就是求个心安而已。

纪尧姆接过了那枚戒指,这的确是个男人的戒指,路易莎之前只是携带,却从没戴过。而他试了试,却是戴在中指最合适,便没有再摘下了。

“希望您能一路顺风,安全健康地凯旋!”路易莎见纪尧姆戴上了戒指,祝福他道。

纪尧姆点了点头:“您请安心,我会为您带来一切胜利与荣耀。”

虽然这场战争严格意义上和路易莎没什么关系,但按照此时的惯例,一场战争的胜利,以及由此而来的荣耀,到底归谁所有,其实并不看实际受益人,只看主持战争的人怎么说——从某种角度来说,‘为您献上胜利与荣耀’的说法,真是一种惠而不费的卖好。

当然,路易莎知道纪尧姆不是这个意思,他大概只是出于一种习惯,而且他确实想和路易莎分享自己的胜利与荣耀。考虑到他们的夫妻关系,他要和路易莎分享这些,倒也理所当然,谁也说不出个‘不’字来。

就这样,得到路易莎送的护身符的纪尧姆以最快的速度出兵了,毕竟战争不等人、军情如火啊!而路易莎则是暂时留在了西岱这边——她计划纪尧姆不在西岱时,就回自己的宫廷所在地拉尼。不过也不好纪尧姆前脚走,她后脚就走,这方面路易莎总是有一些此时人们无法理解的‘客套’。

在路易莎的思维习惯里,这就好比和老公回他老家一趟,老公有事临时走了。自己虽然也不会在老家多呆,但也没有老公一走,自己立刻就没影的道理。好歹要在老家呆几天,该尽的礼数尽到才是。

不过路易莎也没有那么心大,就住王宫。如非必要,纪尧姆都不住王宫的,现在他人不在西岱,对宫廷了解更少、更无多少人脉的路易莎,就更不会住这里了。她就按照纪尧姆交代的,住到了西岱城外的罗本都。

“……罗本都这儿倒是比想象中要好,一开始还觉得一个算是‘农舍’的地方,就算有王室的别墅在,也不会太方便。没想到,纪尧姆殿下已经将这儿扩大了不少,就是供给此处的庄园离得比较远,物资采买经常要依靠附近的村庄,有些不方便。”落脚在罗本都后,海莲娜迅速对这里有了判断。

路易莎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纪尧姆殿下做事也是雷厉风行的,很早时候不是王太子时,就有心将罗本都经营起来,当然不会在扩建的事上犹豫。到现在,其实已经不是一般王室狩猎别墅的规模了……”

“就是一点不好,这里原本就只是王室用来狩猎的地方,周围基本是山林,适合种植的土地不多,也就没有建设成一个庄园。相比起很多宫廷,物资供应会麻烦很多,虽然也能从比较近的庄园调拨一些,但很多物资本来就不适合远距离运输的。”

与其从别的庄园调,还不如就近从一些村子里买呢!只是这样,采买本身就是一件复杂的工作了,和很多城堡和宫廷农产品‘自给自足’相比,不方便之余,还容易滋生出腐败——当然,现在的罗本都才刚刚开始起势,后面这个问题还不明显。

“不过,我们也不会长久住在这里,所以也不用我们操心。”路易莎想到了罗本都的问题,却无意叉手。不管怎么说,这都是纪尧姆的地盘,就算纪尧姆对她再纵容,她也不会在这种无必要的地方插一杠子,磨损对方对自己的感情和信任。

这是路易莎在过去数年间,和巴尔扎克伯爵打交道积攒的经验——最重要的是分寸!既不能太过疏远,一点儿人情味都没有。也不能太过贴近,真把两个人当一个人了。维持良好关系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不要当对方的家,有什么事最好摊开了说,随时保持沟通。

当然,这也就是关系有比较好的基础的情况下才适用的,不然互相有猜忌的话,一开始就不能这样了(路易莎和巴尔扎克伯爵是父女,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和纪尧姆则是夫妻,纪尧姆还非常爱她……这当然是适用的)。

总之,路易莎抱着‘做客’的心,和罗本都这边的人,上到总管,下到普通侍从,互相之间都客客气气的。这样一来,虽然显得生疏了一些,但连一次脸红都没有过,倒是让罗本都的人对她印象非常好。

这也算是人的本性了,近之则不恭嘛,很多时候有些距离感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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