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沉迷于肉欲。
……”(注一)
路易莎原本和自己的顾问谈一些西岱的事,试图完善西岱的新城区开发计划。一整个上午都在忙这个,以至于都有些头昏脑胀了。等到她从书房出来,准备去外面走走,就听到外面房间里,女士们正在诗朗诵。
“是《玫瑰传奇》啊,真是熟悉,巴尔扎克伯爵夫人很喜欢它。那时候在特鲁瓦宫廷,总能听到这首诗的朗诵声。”路易莎摇摇头。她对这首长诗兴趣不大,即使它是这个时代最为流行的长诗。但因为巴尔扎克伯爵夫人喜欢,特鲁瓦宫廷大流行,路易莎想不熟悉也难。
当然,除了路易莎外,很多人也很追捧这首诗,宫廷里的人并不只是因为巴尔扎克伯爵夫人的缘故才反复研读这首内容足以写满一本厚书的长诗的。
“这的确是一部很特别的作品,可以说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集大成之作。”海莲娜公允说道,但看了看路易莎又说:“不过您对此兴趣不大,我倒是不奇怪,虽然很多人都觉得《玫瑰传奇》有些过火了,但在您看来可能这也不算什么。”
“而一旦不觉得这部作品是富有冲击性的,自然也不会高看它了。”
简单来说就是,路易莎站在后世人的角度,对此时一些经典的、精益求精的东西,还会惊艳。但此时的一些以‘新潮’‘刺激’‘过火’闻名的东西,在她就很普通了。《玫瑰传奇》是爱情诗歌,而爱情相关的作品再未来可太多了。
无论是歌颂还是诋毁,是对她充满希望,还是毫无波澜,什么样的作品都有。而且写的细致入微,远不是一首诗能比的——尤其它还是一首叙事长诗,还不如一些短诗,集中了精华后,还能单纯从诗歌之美上打动读者。
当然,此时的读者大概是觉得这首长诗也是有诗歌之美的……只是对于路易莎这个本质上的‘外国人’来说,即使她在这个世界重新成长了一次,文化感觉上也是外国人,直接说就是体会不了那么入微。
“您不用奉承我。”路易莎笑着摇了摇头:“对于诗歌的品味,我总是和大家有些不同,是不是?”
高情商地说,是诗歌品味上和其他人不同,低情商地说就是诗歌上品味不高,显得有些呆板了。
“不同也没什么不好的。”海莲娜不以为然:“再说了,哪怕您这样,您掌握的文字、修辞、诗歌格律,能够背诵的诗篇,都比很多读到一首诗就妄加评论的人多多了。而我一直认为,只有很少数的才谈得到诗歌品味之类,多数人到不了那个程度,高深的话也只是人云亦云。”
“比较起来,那些您掌握的东西还更实际一些,能够应付需要的场合,也每每能够看懂一系列的隐喻和典故。”
对此路易莎就不好说什么,不然一不留神就会变成对她的奉承大会。索性她很自然地转移了话题,问道:“你们怎么想到诗朗诵打发时间了?我以为你们是不怎么喜欢诗朗诵的,哪怕天冷不愿意去城堡外,唱歌弹琴讲故事也更受欢迎啊。”
主要是路易莎身边的人多少受她影响,她对诗朗诵没兴趣,长期下来,侍女、女官也就对诗朗诵兴趣不大了。
博福特伯爵夫人解释道:“我们原本正在读信,是哈斯金斯夫人的弟弟的来信。这位先生想请哈斯金斯夫人将他落在姐姐家的几本书,以及姐夫留下的旧靴子托人送去给他,还请哈斯金斯夫人拿一些钱给他,他上次的钱花完了。如果没有钱的话,别说购买纸张、羽毛笔、墨水这些东西了,就连吃的都要没有了。”
哈斯金斯夫人并不是侍女或女官,她是众多服务于路易莎的女仆之一。不过能进宫廷做女仆,尤其是还能露脸的,待遇肯定比普通女仆要好。也因此对她们会多一些要求,譬如出身至少该是清白的。
哈斯金斯夫人的娘家在她老家当地也是‘望族’了,只不过他们家这一支太远了,所以过的就是普通人生活。而她嫁的家庭,说是普通家庭,可丈夫也是个前途不错的律师。说实话,要不是丈夫死的早,没留下什么积蓄,她守着一儿一女,又不愿意再嫁,还真不一定会进宫做女仆。
她现在说起了也不算是普通女仆了,手下还管着几个洗衣女仆,她们一起负责清洗路易莎的衣服、寝具等。因为路易莎对这方面的清洁卫生要求高,而且和时下人有一些标准上的区别,所以格外看重负责这事儿的人,哈斯金斯夫人自然也就在她这里挂上号了。
路易莎看重的话,哈斯金斯夫人是不是女仆就不重要了。至少路易莎身边的侍女和女官,当着面时对她都很好,不会因为她是女仆就随意对待她。这大概也是她会请侍女和女官帮她读信的原因吧——她不识字,信件什么的只能请别人帮忙读。
路易莎回忆了一下:“哈斯金斯夫人的弟弟,我记得他是在西岱读书的。”
“是的,您记性很好。”博福特伯爵夫人语气轻快说道:“哈斯金斯夫人的父亲送了儿子来西岱读书,这自然是为了年轻人的前途着想,想让他未来能做个律师或者会计什么的。正好,哈斯金斯夫人也在西岱,还能照看、监督那个年轻人……”
此时有两个学术圣地,一个是西岱,另一个则是一个盛产温泉的小城‘博洛尼亚’。这两个地方都已经有了不止一所大学了,虽然这时的大学和后世人们所知道的大学有不小的出入……总之,这两个地方可以收容足够多的学子求学,这就让各地的年轻人汇聚过来了。
当然,这些年轻人大都是家里有点儿底子,但又实在不多的家庭出身……毕竟这年头求学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路上被强盗杀了都不知道。如果是家里有家业继承,比如说一间店铺什么的,一般也不会出来上大学了。
不过也有人是真的怀揣着宗教理想上的大学,神学专业能合格毕业的话这年头是‘包分配’的,立刻就能成为神父——普通投身于教会的人,如果什么都没有,即使能进去,也不可能得到教职。这件事儿有门槛,而且门槛还很高。
远离家庭求学的年轻人,在此时有两大问题,一个是经济窘迫,生活差不多是无人照看的状态。另一个就是没有监督,身边又都是同样年纪爱玩乐的年轻人,一不小心就会荒废了学业。所以哈斯金斯夫人的父亲因为女儿嫁到了西岱,将儿子也安排到西岱求学,实乃明智之举。
哪怕哈斯金斯夫人无法给弟弟提供经济援助,照顾弟弟属于拿钱办事,那也肯定比外面的寄宿家庭收的少、做得好啊。
不过哈斯金斯夫人的父亲大概没料到,自己的女儿会在宫廷里干活儿,十天半个月也回不了家。别说照顾弟弟了,连自己的儿女也是出钱交给他们的叔叔婶婶照看的,只有她回家时才会相聚……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要监督弟弟努力学习,不要和一些来西岱日久的青年学坏了,哈斯金斯夫人也很难做到。
不过有她在总比没她在强,逢着一些日子,她总能亲眼看看弟弟的情况,再给父亲写信报告。比起很多送儿子去远方求学,数年见不到,根本不知道情况,只能儿子写信说什么是什么的强多了。
大概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哈斯金斯夫人的弟弟还算规矩,并没有像此时很多离家求学的大学生一样,凡是写信回家,必定是要钱。不过么,西岱生活成本高,他又处在各方面需求都日益增长的年纪,钱从来不够用也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