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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第3页)

纪尧姆这一次也是打了胜仗归来,虽说因为马上要进行的盛大婚礼,庆祝胜利的仪式都显得逊色了几分。但凯旋仪式还是要有的,路易莎作为王后和妻子,离开王都迎接凯旋而归的丈夫也合情合理。

路易莎倒也没走多远,从西岱出发,她选择了西岱以南,行程两天的一座小城迎接纪尧姆。她不只是要在这座小城迎接纪尧姆他们,也是要在这里举行凯旋仪式——这里本身也是西岱的南部堡垒之一,是以军事堡寨发展起来的城市,曾经不止一次举行过类似的仪式,是十分合适的。

至于说为什么不在西岱举行,这其实是纪尧姆的主意,路易莎反而无所谓。

纪尧姆务实归务实,却也不是对军事以外的事一窍不通,他当然也知道同父异母的弟弟要和表妹在西岱举行婚礼。这段时间,西岱已经成了一个即将举行王室婚礼的样子了……这时候再举办凯旋仪式,凯旋仪式的主人公还不是婚礼的主角之一,那无疑会打破婚礼的氛围。

甚至立刻掩盖了婚礼的光芒,让婚礼本身都成为凯旋仪式的一部分,显得可有可无起来。

或许一般的国王不会如此‘体贴’,为同父异母的弟弟,以及一个表妹的婚礼‘退让’。以至于让自己的凯旋仪式,对于一个君主,一个统帅,一个骑士,往往极其重要的时刻,变得没那么好……但纪尧姆真的不在意一次凯旋庆祝。

说他傲慢也好,他确实是因为战无不胜的过往,对凯旋仪式‘无所谓’了。他不认为一次凯旋庆祝有什么特别的,没必要为了凯旋庆祝的尽善尽美,就让异母弟弟和表妹的婚礼显得不伦不类。

这倒不是说他多爱护弗朗索瓦这个弟弟,以及艾莉西亚这个表妹,他们甚至不太熟悉,没怎么打过交道。只是,他没有将对安娜王太后的反感波及到她的儿女身上,而没有这重恩怨后,他就有了身为兄长和国王的责任感。

身为兄长,身为国王,获得了最高的地位,最多的实际利益,那么对下肯定也是有责任的。一些在他们看来无关紧要的地方,稍微让一让也是应该的——只不过,不是所有国王都会把宣示胜利与权威的机会看得无关紧要,而恰好纪尧姆实在为胜利女神青睐,所以有这个底气。

“……是今天来吗?确定吗?”

“对,就是今天,陛下派出的骑士昨天不是到了吗?确定今天一定能抵达……所以才要这么早起来准备迎接啊。”

路易莎抵达迎接的小城后,第二天就见到了纪尧姆那边打前哨的骑士。于是几乎不能休息,立刻准备起了这场时间上着实不充裕的迎接与凯旋仪式。好在本来就是打算从简的,所以在路易莎和她能干的帮手主持下,倒也准备出了不甚盛大豪华,但井然有序,让人挑不出毛病的迎接与凯旋庆典。

也因此,迎接当天是非常忙乱的,又忙又乱。不只是其他人这样,路易莎也是。她得一边随时听下属的汇报,并给一些临时情况下命令,一边梳妆打扮——这不只是为了见自己半年多没见面的丈夫,也是为了向民众展示王室形象。

这一点西方和华夏倒是很不一样,在华夏的话,王室成员,尤其是皇帝、皇后这一级别,肯定是特别神秘的。所谓显示在外的,一般是盛大的排场、繁琐的礼仪,以此确定等级与尊贵。而西方,一般有为君主都特别会经营个人形象,据说‘时尚’也是因此而来。

历史上很多这样的例子,随口都能举出来,伊丽莎白一世、太阳王路易十四……

这当然不是君主们的独创,身份地位高的人都有这个倾向,通过表现在外的形象‘超凡脱俗’,以此显示、巩固自身的权威与优越。

路易莎对着穿衣镜中的自己,随着自己转动半圈,镜子里的人也转动半圈——对盛装向民众展示王室形象这一点,她既喜欢,又烦恼。喜欢的原因很简单,很少有女人会不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吧?烦恼就更简单了,这样的盛装可是很辛苦的!

这一点,古代现代没什么不同,完美符合那句‘美丽即折磨’。或许日常中也有舒适又美丽的选择,但盛大场合的美丽,不必怀疑,绝对是辛苦非常的。

就这样,路易莎还得庆幸,此时的西方还没有后来如紧身内衣之类的玩意儿。至于说有毒的化妆品,如铅粉之类,日常她不用,而要应付一些大场合,从随身超市里拿‘存货’就好了。用的不多的话,这些化妆品之类,哪怕不是超市里的商品,只是她自己和上辈子姑姑的留存,也够用了。

今天就是这样的大场合,她难得化了全妆——她这辈子的身体的确是真正的天生丽质,但只要是人类,再天生丽质也会有瑕疵,化妆品就是来解决这个问题的。所以当她难得化好全妆后,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真是自己也觉得不真实。

她觉得如果是这张脸,在上辈子的话,混好莱坞也能捞个顶级花瓶当当了。主要是,这真是一张很适合上镜的脸,五官的存在感很强,就像是镶嵌上去的一样。有的人看真人也很漂亮,也不是五官不够立体,但上镜就是平淡,原因就是没有这种镶嵌感……

“殿下,您今天实在是太美了!”侍女们低低赞叹着,既是真心,也是奉承地道:“陛下见到您,也一定会立刻被迷住!”

路易莎今天穿了一件鲜红色的拖裾礼服,鲜红光滑的丝绸上以银线刺绣出细密的花纹,然后又缝缀了小珍珠和珊瑚珠,显得华丽而不至于繁琐——虽然以此时的审美来说,繁琐是一个绝对的褒义词,但在路易莎这里,这就是个贬义略大于褒义的词了。

这件礼服造型比较别致的地方是领子,按照路易莎的指点,裁缝做了一圈立起来的、有些夸张的领子。很像历史题材剧里,伊丽莎白一世穿的礼服上常见的那种,仿佛是孔雀开屏的造型,只不过路易莎这个没有那么夸张。向外向上的领子翻起,最高处也只到她的耳朵尖处。

而除了这个领子,领口反而开的并不小(至少以这个时代的标准来说是这样),向下露出了锁骨。

这很好地衬托出了路易莎的项链,她今天戴的是一条长珍珠项链。非常长,即使叠戴成两圈,第一圈的长度都略超过锁骨了,第二圈也能垂到肚脐的位置——这个叠戴也是很有讲究的,颗颗滚圆晶莹的大珍珠串成这么长的项链,奢华在无言之中流露,只需要这一件首饰就足以压轴。另外,还显得路易莎的脖颈修长纤细,身材苗条。

不过她今天的压轴首饰其实不是这条珍珠项链,而是王冠、耳环、戒指、胸针四件套的红宝石首饰。

两块大红宝石制成的长方形胸针就别在路易莎衣襟正中的位置,这个胸针其实没什么设计,就是两块红宝石一上一下,以金子做拖,活扣相连,宝石周边有一圈不算大的金累丝做装饰而已。但因为宝石足够大、品质足够好,而且两块宝石几乎一模一样,这样就足够了——这枚胸针还挺有名的,被称为‘红宝石兄弟胸针’。

与之相比,耳环和戒指就逊色不少了,宝石要小得多。不过说是小也是相对‘红宝石兄弟’来说,分量对耳环和戒指来说也足够了,再加上品质比‘红宝石兄弟’只高不低,鲜红如血的颜色映衬路易莎的皮肤更加雪白,所以也很难得了。

最后就是冠冕了,这顶冠冕很有趣,是一顶非常轻巧的王冠。此时的主流王冠虽然有轻巧化的趋势,但更多是‘哥特建筑化’,由原本的沉重堂皇变得有哥特式建筑那种向上、升腾、尖锐的风格。而且镶嵌王冠用的宝石,尤其是主石,依旧是有多大就镶多大。

而路易莎这顶王冠,它是用粗金丝折成了一个花环的样子,然后想办法加珠宝。主要是小珍珠和水滴形、椭圆形的白钻,它们用焊接等方式接在了‘花环’上,如同叶子和果实。主石倒是用了比较大的红宝石、珍珠和白钻,但也就是相对这顶王冠上那些小珍珠、小钻石罢了,依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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