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屁股?”
燕暮寒嘴角抽搐。
祝珩抱着胳膊,故意板着脸:“没错,教训不听话的小孩子,打屁股是最有用的方法。”
“那你,小时候也被打过吗?”
祝珩一噎,在说教训燕暮寒的事情,怎么突然扯到他身上了。
燕暮寒眨巴着眼睛,脸上写满了“期待”。
祝珩暗叹一声,无奈道:“我从小就很听话,不会哭。”
“所以没有?”
祝珩含糊地应了声。
其实是有的。
他是祝子熹带大的,祝子熹从小就立志将他培养成文武双全的人,但他的身体不好,小时候不喜欢锻炼身体,因此装过病,将祝子熹吓了个半死,然后就被结结实实地揍了一顿。
打屁股。
这种事羞于启齿,最可耻的是,祝珩被打哭了,哭着喊着说再也不会装病了。
这算是祝珩一生中最耻辱的事情了,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但直到今天,祝子熹还时不时用这事来臊他。
燕暮寒没看出他的异常,撇了撇嘴:“我也不会哭,我从来没,我,我只哭过一次。”
他攥紧了手,缺了一节指骨的尾指隐隐作痛。
“哦?”祝珩来了兴致,“因为什么?”
相由心生,燕暮寒身上大大小小的伤有很多,可见他为了逃出来吃了多少苦,对自己狠的人,一般不会经常哭,没有流眼泪的时间。
燕暮寒思索了一会儿,伸出手:“因为我受伤了。”
手背上遍布着深深浅浅的伤痕,但吸引祝珩注意力的是他的尾指,缺少了一节指骨。
祝珩恍惚了一瞬,喉咙发紧:“这是怎么弄的?”
“为了救人。”
燕暮寒仰头看着他,目光一错不错,仔细地观察着祝珩的表情。
“为了救一个,对我很重要的人,我自愿断了,手指,当奴隶,换他活下来。”
燕暮寒每说一句,祝珩的心就紧上一分,他抿紧了唇,盯着那只手,难受得要命。
祝珩讨厌多管闲事,此时却控制不住自己去打探燕暮寒的事情:“后来呢,那个人活下来了吗?”
“活下来了。”燕暮寒注视着他,视线一直没有离开过,“他活的很好,比以前好多了。”
不再是那个孤苦无依,受人欺辱的落魄皇子。
但是,他把我忘了。
去年的花神节,他和祝长安在大都内相遇,他们相处了三天,互相依偎,向对方交付了真心。
也曾在幼稚的孩童时期,许下一生的约定。
但是现在,祝长安变成了祝珩,也忘记了他。
燕暮寒心里发酸,但在祝珩问“值得吗”的时候,他依旧毫不犹豫地点头:“值得,我逃出来就是为了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