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多余连笑都不会。于是,我便开始循循善诱“你想吃饱饭吗?”“想”“吃饱饭是什么感觉”“肚子不疼”“你喜欢肚子不疼的感觉吗?”“喜欢?”多余愣了愣。“就是你想一直肚子不疼吗?”“想”“那就是喜欢的感觉啊。”“肚子不疼喜欢”多余喃喃着,似懂非懂的样子。往后的日子,我便开始教多余什么叫喜欢和开心。或是赶在大雨落下之前把外面晒着的衣服收回来,或是踩着夕阳下的最后一抹余晖将一筐野菜背回家,又或者,是挖到了一只野芋头,洗干净放到灶膛里烤的软糯香甜,安抚了饥肠辘辘的肚子,更或者是墙角下开了一株野花,明黄色的花蕊在几片洁白的花瓣里很是耀眼,多余总会蹲在墙角下给那株野花浇水,避开细嫩的花径,小心翼翼的浇在野花的根部。这么一蹲,便是好久,我告诉多余,这就是喜欢,喜欢的感觉,就是小心翼翼带着舍不得,看到花瓣盛开的时候,好看又耀眼,心中的那份期待和雀跃,便是喜欢。渐渐的,倒也能在多余身上,看到一些浅浅的,欢愉的情感,但那样的情感极少,极淡,可这对多余来说,已经是莫大的进步了。多余的日子,过的很简单,许是长久的缺吃少穿,多余过的很是节俭,往日里吃完的碗筷都是干净锃亮的,衣裳也是极其不合身的,没有人教多余补衣裳,自己又没有针线缝补,多亏了村子里有些心善的人家偶尔递来两件自家孩子穿不下的旧衣裳,多余才不至于衣不蔽体。村里的孩子嫌多余木讷又呆板,并不喜欢和多余玩耍,多余也不恼,自己玩自己的,把每日的杂活做完之后,便会去路边野地里采些果腹的野菜,许是墙角的那株野花让多余的生活了有了些色彩,后来多余再看到路边有什么好看的花朵,都会小心翼翼的连根挖起,捧回家中,栽种在那株明黄色的野花附近,那个曾经不会哭不会笑的小姑娘,也渐渐的学会了点缀自己的生活。那个只有单株野花的墙角,慢慢的,也化作春日里一抹让人移不开眼的盛景。多余还是不会笑,可她会看着自己慢慢积累起来的小花园浅浅的抿起唇角。多余开始慢慢学着多说些话,她会问我叫什么名字,她会叫我欢欢,她会坐在花丛里向我招手:“欢欢你看,这个花,好看”她会在雨幕里等我觅食回家,站在门口喊我:“欢欢,下雨,回家。”回家这对我来说,是个陌生的词汇,不知为何,在多余口中吐出,竟又出奇的让人安适。原本不过是看多余命运多舛,等着她草草走过残生,早些让我吞了她身上的邈邈之灵罢了。可现在,也是因为看她命运多桀,如今好不容易日子好过了些,那便过的久些。总不能让多余身上的灵力便宜的旁的灵族,反正凡人的寿命不过几十载,那点子光阴罢了,我还是等得起的。村子不大,家中殷实的人家也不多,不过都图个温饱,好在知足常乐的多些,是以我在村子里倒也有的吃,只是有的吃罢了,若再想多些,或是灵力精进些,便不能了。我的那半吊子的灵力,也不过就是半夜里给多余盖个被子,关个窗,或是多余摘野菜的时候,能帮忙飞的远些,看那里的野菜更嫩更多些。期间,我一直未曾放弃去教多余什么是开心,什么是喜欢,委屈了要哭,开心了要笑,多余总是淡淡的,急的我哇哇乱叫,最后只一句:“欢欢,喜欢”总是让我歇了气焰。原想着,慢慢来,总归能教会的,可念想总归是好的,现实总来的残酷些。在一个燥闷的雨后,多余那个消失了许久的娘亲回来了。她不是一个人回来的,风情万种的倚在一个大腹便便的男子身上,指着角落里正在浇花的多余:“这便我那女儿了,你看这姿色可好,可配的上壮壮?”男子色眯眯的眼神从上到下的打量着:“还行,就是太瘦了些,怕是不太好生养。”“嗐,随了她那死鬼爹,多养些日子便好了,现在看着小了些,以后可说不准呢。”话毕,多余娘软着身子贴上男子的手臂,谄媚之意明显。男子摸了摸下巴,朝着门外挥了挥手:“儿子,进来看看,这个媳妇儿可满意?”,!话毕,门外走进来一个黑不溜秋的男孩,却是比多余还要高上一头的样子,举着一只风车一样的玩具,嘴角流着口水,满身都是脏兮兮的,神志不清的样子:“媳妇儿嘿嘿嘿媳妇儿”“你看,壮壮多:()往生酒馆第二话,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