劁猪就是给猪阉割去势,割掉睾丸、卵巢。
猪不劁不胖,去势之后便可以专心吃喝睡,不再发情躁动,然后便可越长越胖。
而且公猪不劁,长大之后的肉有一股骚味,难以入口。
“没问题。”戴夫勋爵一口答应下来,“小猪仔路上难抗冰冻,这样吧,这些猪倌可以住在你的领地,直到这一批乌金猪崽子长大了,他们再跟着一起回来。”
“好。”
关于乌金猪的事宜,就这么决定下来。
细节方面自然有查尔斯等人去负责,罗素跟戴夫勋爵在领地逛了逛,不过并未留宿乌腰蛇庄园。
而是和罗素一道,去了荧光堡参加晚宴。
正好罗素也需要跟随商队奔赴雪原,护卫一趟雷兽拉车,便带着埃里克、豪尔斯,以及刚刚招募的追随者大笨熊格罗夫,一起前往荧光堡,等待出行。
队伍来到高大的荧光堡拱门前。
罗素和戴夫勋爵一马当先,有说有笑的穿过了拱门。
埃里克带着金银狼犬凯文,闷头赶路,但是身后的豪尔斯和大笨熊格罗夫,却显得心情尤为激动。
豪尔斯是农奴出生,早年带着妻子私奔,逃到了幽光河谷,一直躲在地窟屯中生活。从未来如此近距离的看到如此宏伟的城堡,而且,今天晚上还要住在这里。
至于大笨熊格罗夫,则神色复杂,荧光堡让他想起了自己曾经在火山绿洲的庄园生活。
不过回忆只是一闪而过,没有在他脑子里停留多久。
他是个随遇而安的人,在火山绿洲可以生活,在野人洞地窟也可以生活。当然,现在被罗素招募,开启一次全新的人生,他同样会踏踏实实过好现在的生活。
第204章大冤种
荧光堡的底楼客房,专供贵族的扈从、仆从居住。
豪尔斯和大笨熊格罗夫睡一间,躺在舒服的床上面,一时半会都没有睡意。
“嗨,格罗夫,你以前睡过这样的柔软的床吗?”豪尔斯无话找话说道。
格罗夫身高一米九,五大三粗,说话的声音却有些纤细:“睡过,被子有些小。”
“什么?”
“我说这里的被子有些小,我的脚露在外面。”格罗夫动了动自己的露在外面的双脚。
“现在又不冷,酷夏时节才刚刚过去呢。”
“是的,比野人洞地窟暖和。”
“我以为大人招募你,需要费一番功夫呢,没想到你那天刚被招募,就跪地磕头了。”豪尔斯说道,“格罗夫,你是一名具装骑士,此前没有领主招募你吗?”
“没有。”格罗夫说道,“大人是第一个。”
“为什么,你看起来就很强壮。”
“因为我殴打过贵族,他们认为我对贵族没有恭敬之心。”格罗夫翻了个身。
“你只是废了一名勋爵的次子,而且还是有原因的。”
“勋爵的次子也是贵族。”
“这倒也是……勋爵啊,我这辈子不知道有没有机会,成为一名勋爵呢?”豪尔斯开始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