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外面乱得很,我喜欢平静的生活。”秦湘摇首,她确实不喜欢跌宕起伏的日子,安安静静地守在一方,行医救人,挺好的。
她从小的时候就开是想着学医术救助族人。
这些都不会实现。
掌柜在铺子里走来走去,一面打量着妇人,见两人说了许久的话,便喊着话:“东家,你来看看这份货单。”
秦湘应了一声,与霍明道别,匆匆走了过去。
霍明看着小娘子的背景,想起当年那一幕。
那年六岁的温孤湘儿跳进水里给她摘了个莲花,又摘了荷叶递给她遮阳。
她问:“你愿意离开这里看看外面的景色吗?”
“不想。”温孤湘儿摇摇头,剥了莲子递给她吃。
莲子太苦,她不爱。日子本就活得艰难,倘若再吃些苦的,岂不是没了盼头。
不知为何,温孤湘儿大口吃着莲子,一点都不觉得苦涩。
她好奇,问小小的孩子:“为何不想。”
“这里很好,为何要出去呢,你走了以后不要过来了。”温孤湘儿胖嘟嘟的手剥莲子很快,一下一个,接连往嘴里送去,眉梢弯弯的。
“你不欢迎我再来?”
“不欢迎,我们要过自己的日子。”温孤湘儿抬起肉肉的手臂去够岸边上的莲子。
小小的手臂肉肉的,异常白皙,与人常吃的嫩藕极为相似。
作者有话说:
晚点回来捉虫!
追妻(十)
温孤湘儿在族内很讨喜,一是因为小族长的身份,二是因为她白嫩的脸蛋,笑起来,小小的梨涡很爱人。
她喜欢出来玩,有的时候在林子里疯玩一整日,直到黄昏才会撒丫子跑回家。
霍明住在谷里的这段时间,温孤湘儿常常出门去跑,上山、下河都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
但有点不好,会耍小脾气,说翻脸就翻脸,一点情分都不说。
好比霍明送的花环,她觉得丑,耍着小脾气。
饶是如此,族内的小伙伴们也喜欢和她玩,愿意跟随她。
那双小小的藕臂,成了霍明的一段记忆里。
如今再看秦湘,脾气好了很多,梨涡也有,性子却变了。
变得小心谨慎、唯唯诺诺,竟然不爱出门了。
霍明嗤笑,胆小如鼠。
她走到柜台前,遮住秦湘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