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阿枫读了书,他告诉我,这玩意儿天生酸涩,算是果酒的顽疾,去不掉的。”
“不过,比起粮食酿酒别有一番风味就是了。”
“和白酒相比,唯一的好处是能装叉。”
蒋天生愕然无语。
看着桌子上自己珍重的红酒,喝不是,不喝也不是。
好半天,才道,
“阿坤,你还真洒脱。”
靓坤哈哈大笑:
“蒋生,我就是个买鱼丸出身的粗人,现在学着人家穿西装品红酒,不过是附庸风雅,不值一提。”
“你拿这么贵重的好酒招待我,可就是浪费了。”
“两百刀和两百港纸的酒,我压根就区分不出来。”
“随便对付一下就行了。”
“喝的就是装叉的味道。”
蒋天生被逗笑了,刚才的阴霾一扫而空。
“阿坤,你太逗了!”
靓坤莞尔道:
“实话实说而已。”
两人当真是装叉似的喝了一杯,蒋天生热切的问道:
“阿枫那里怎么说?”
靓坤手中的酒杯都一停顿,嘴角扯出一丝苦笑,
“蒋生,这个黄金俱乐部可不好搞。”
蒋天生笑着点头:
“对呀,我知道不好搞。”
“可越是不好搞,越能说明对方的能量大。”
“倘若让对方为我所用,我们岂不是能赚更多的钱?”
“银纸就像金山银海一般的涌来,这不是比别的强的多?”
蒋天生从来没有想着去一统江湖,或许刚刚出道的时候有过这样的妄想,等到他混的时间稍微一长,就把这个念头打消的干干净净。
谁要是存着一统江湖的念头,那纯粹是活的不耐烦了。
真要是这么干成了,警察一天二十五个小时全盯着你。
不管你做什么,保管有冲锋车在你身边不远处。
社团的人数是警方的数十倍,真要是一统,恐怕督爷的话都没有你的话管用,那不打你打谁?
蒋天生的目的就是赚钱,赚大钱!
都特么的是洪兴的龙头了,不赚大钱,怎么好意思跟人家打招呼?
大家都是出来混的矮骡子,除了钱,别无所求,难道追求的是兄弟义气么?
可别闹了。
一般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也不是那么迫切的。
洪兴经营的很成功。
十二堂主与龙头共天下的模式,让洪兴彻底站稳了江湖前十的社团。
又因为他提拔人才,导致社团赚的钱是他老豆蒋震生前想都不敢想的。
无论从哪个方面看,蒋天生都是成功的社团坐馆,精英古惑仔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