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重立即答应下来,生怕雷周周会反悔,浅色的眼瞳都闪烁着愉悦的光彩,抿着的嘴唇也翘起了弧度。
“周周不愿的事,我自不会做,我也不愿唐突周周。”
“行。”
雷周周点点头,想了想,“为期……三年?三年怎么样?三年之内我要是喜欢上你,到我二十岁我们就能成亲。”
“好。”
林重立刻答应。
虽然他心里略感诧异,不太明白既然心意相通,为什么还要再等两年才能成亲,但只要是雷周周,只要周周心里有他,要他等十年二十年,他都乐意。
“到时候你就来我家……”
雷周周顿了一下,话锋一转,“不对,你不能来我家提亲。”
“为何?”
林重发觉雷周周的态度变化,心里一紧,焦急得不行,面上还强装镇定地问,“是不是还没到合适的年岁?我再等几年再去提亲?”
“不是年岁。”
雷周周摇了摇头,歉意道,“我答应过爹爹阿爹要招赘的,我忘记跟你说了,我要招赘你要娶亲,咱俩冲突了,还是做回朋友吧。”
话一出口,他心里都轻快多了。
他不用再琢磨自己怎么才能喜欢林重了,他没必要去喜欢林重,因为他根本就不会嫁给林重,也不会嫁给任何人。
“……?!”
林重瞳孔骤缩,仿佛一下从云端掉到十八层深谷,“你要招赘?”
“对啊。”
雷周周轻快地说,“在离开青原后,我就答应爹爹阿爹了。不过我要二十岁以后才能招赘,爹爹阿爹说我们家的姑娘和哥儿,太早成亲容易早逝身亡。”
“你还是找个互相喜欢的人吧……”
说着,他忽然想到一个可能,“会不会是因为你朋友太少,我们又经常在一起玩,你才会喜欢我?”
雷周周觉得这是非常有可能的。
因为在村里念书的时候,他有一些朋友是高年级的,他还在掏鸟蛋摸鱼虾耍大刀,朋友们已经情窦初开,喜欢上了学堂同窗或者同村的阿哥阿姐。
他也有一些朋友是跑商的孩子,他们跟随家里长辈或自己出去闯荡,除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主喜欢上的就大多是外地的姑娘哥儿和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