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无伦次的恶毒脏话]!”也不管凶兽能不能听懂人话,绝境中的温特斯拼命大喊分散巨熊的注意力。
然而树下的凶兽毫不理睬,继续用蛮力摧残着树木。
温特斯抽出军刀,一边往下爬,一边劈砍身旁的松枝。树枝砸在巨熊身上,当对这巨兽而言如同不痛不痒,它丝毫不受妨碍。
温特斯一直下到巨熊几乎能碰到他的位置。
“来啊!”人类也像野兽一样在咆哮:“来杀我!”
暴怒地巨熊再一次人立而起,朝着树上的人类猛扑。
温特斯就在等着这一刻。
当巨熊张开血盆大口,咆哮着扑向树上的人类时。树上的人类也嘶吼着用尽全身力气把标枪插向巨熊的嘴。
树上的人类被狠狠地拍到地上,然而标枪也深深地插进了巨熊的喉咙。
剧烈的疼痛让温特斯的身体几乎麻痹,他甚至感受不到自己摔断了哪根骨头,他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巨熊拼命甩着脑袋,猩红的鲜血甩得到处都是。它想用前爪把标枪拽出来,但枪头的倒钩牢牢咬进肉里,越往外拽便越疼。
这凶兽上下颌猛地用力,竟然把枪杆直接咬断,枪尖就这样被留在嘴里。巨兽喘息着、低吼着、抽动着鼻子朝温特斯的方向靠近。
一步,两步,沉重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温特斯万念俱灰。
“这个情况……装死还有用吗?”万念俱灰的温特斯·蒙塔涅突然生出一个颇具黑色幽默味道的想法。
他苦笑了一下,闭上眼睛等死。
他已经能感受到凶兽鼻息的热量。
“咻”。
一声破空声传来。
“咻”。
又是一声。
两支从一百八十磅长弓射出的箭矢一前一后钉进了巨熊的脸颊。
巨熊中箭,人立而起,痛苦地嘶吼着。
“来啊!畜生!冲我来!”
是老猎人的声音。
我原本以为这一章就能把熊干死,但是失败了。
脚扎子我在本章说里,好奇是什么的书友可以打开本章说看一下。
另外崴脚真的是很蛋疼的伤,中学读《热爱生命》看到主人公崴了脚就被抛弃时还不太明白。后来第一次野外穿越时我穿了双矮腰登山鞋,瞬间就懂了。前后都是无人荒野,一旦崴了脚是真的很麻烦。所以后面走别的路线我无论如何都穿高腰鞋、戴护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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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