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真的多谢你了,罗峰。”辎重马车的侧面。汤姆逊此时正斜靠着车轮,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对和威尔一起为自己打绷带的徐云道:“这次如果不是你出手,我和威尔必死无疑,这份情我记下了,我欠你一条命。”徐云见说停下手中动作,笑着说道:“小事情而已,别太放在心上,汤姆逊先生。”孰料汤姆逊却摇了摇头,神色复杂的说道:“这件事你不懂算了,如果能活过这次袭击,我再和你详细解释清楚吧。”格兰特在等待徐云到来的期间,曾经简单的和他们说过几句话。虽然话中透露的信息不多,但其中有一点令汤姆逊印象极其深刻:格兰特在见到自己和威尔的第一时间,便叫出了自己的名字。考虑到自己此行的任务以及历史上发生的相似事件,汤姆逊敢肯定一点:对方这次就是冲着自己来的,商队和哨点都躺枪了。至于出纰漏的地方自然只可能是门迪索洛村了。当然。这不代表埃瓦尔有问题。毕竟如果他是那个通风报信的人,完全可以直接在村子里动手,没必要如此大费周章。因此不出意外的话。大概率是自己一行人在村内行动时,被英格兰安插的某个眼线给发现了。不过另一方面。今夜的变故就像是第二只落下的靴子一样,代表着这将是幕后黑手唯一的机会。等进入英格兰境内后,他们绝对不敢再次出手。因为自己可是剑桥使徒啊。剑桥使徒死在英格兰境外还勉强能遮掩过去,可若是在英格兰境内出事,哪怕是幕后黑手也承受不起那份追责。而就在汤姆逊思考之际。一旁的威尔将裹好的胶带剪断,忽然对徐云道:“罗峰先生,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徐云闻言,抬头看了眼周围的情况。如果搁电影里。此时他大抵应该拎着格兰特的脑袋,站在辎重马车上大喊一声‘格兰特头颅在此,尔等还不速速束手就缚’之类的话。然后现场的英格兰军士们见状便会如遭雷击,纷纷放下刀剑跪地投降,乞求不杀。不过现实中嘛徐云敢保证。估摸着他站上去没五秒钟,就会被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弩失给一套带走了。在当下这种漆黑一片的战场中,格兰特的身亡几乎和寻常军士阵亡无异,丝毫起不到扭转战局的作用。随后徐云沉吟片刻,对汤姆逊问道:“汤姆逊先生,驻地里的商队没有人配备燧发枪或者来复枪吗?”汤姆逊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解释道:“邓弗里斯镇是苏格兰和英格兰之间最为敏感的贸易地带,所以无论是苏格兰商会还是英格兰商队,都不允许带枪通行。”“因此大多数商队从北边出发时,往往都会带上一支配备火枪的保镖队伍,保证一路上的安全。”“等到了距离这里40英里外的瓦尔多巴里村,他们便会与火枪队伍分开,至多带着冷兵器抵达哨点。”“从瓦尔多巴里到邓弗里斯镇的这部分路线,则会由军方安插哨站进行巡护,哪怕是再大胆的强盗也不敢在这个区域进行劫掠。”徐云这才了然的点了点头。原来如此。难怪一路上格兰特也好,其他军士也罢。他们都是穿着军服,并没有打扮成强盗的模样冲击营地——比起后者这个拙劣的理由,军队冲突的说法还多少能站住脚。另外。这也侧面的证明了幕后黑手的势力,并没有夸张到一手遮天。至少把所有人枪杀、然后推诿至强盗所为,或者干脆指鹿为马把枪伤说成刀伤的事情,对方是没能力做到的。这多少算是个好消息吧,否则可以直接点gg了。接着徐云抬起头,看了眼与商会驻点相隔大概数百米的哨站营地,也就是萨道义他们的驻点。此时那边的厮杀声同样不小,恐怕依旧很难前来支援。同时商队驻点周围都是两米五以上的拒马桩,上头附加着尖刺,密密麻麻的跟仙人掌似的。这种布局在防止外部翻越偷袭的同时,也杜绝了内部逃离的可能性。很明显。此时自己能拿来翻盘的,只有驻点内的其他商贩带来的保镖了。想到这里。徐云转过身,从边上的物资箱上扯下一块灰布,盖到了汤姆逊和威尔身上,说道:“汤姆逊先生,威尔先生,你们留在此地不要走动,我去去就来。”说完他潇洒的甩了个剑花,然后趴在地上,慢慢的朝某个方向爬去。灰布下方。威尔下意识的想要拦住徐云,却被汤姆逊用没有受伤的那只手给拽住了:“让他去吧,我们躲好就行了。”,!威尔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但最后还是没有说话。徐云行进的目标是战况最激烈的驻地西侧,属于战场的绝对中心。那里原先放置着不少大型的货物木箱,先天性的可以阻挡一些弩失的偷袭,同时也能藏匿身体。加之货物事关钱财收入,所以大多数商队都会安排一些人手携带冷兵器进行守夜。因此战斗开始后。这里也成为了战况最集中、同时也是最稳固的防御工事。徐云藉着夜色掩护移动到了战场周边,通过零散的火光再次观察了一番战场。目标很快锁定到了离自己十米左右的一辆独轮车上。此时独轮车边上正站着一个手持木棒的男青年,原先华丽的衣服上如今已然沾满了污泥与鲜血,不过依稀还是可以看出这是一位帅小伙。此人的对面则站着一位手持利刃、满脸狞笑的军士,刀头上还带着血迹。军士正一步步的朝男青年靠近,彷佛一张口就会冒出来一句“太太,你也不想翔太被欺负吧”的本子台词。男青年此时已经被逼到了独轮车的车辕处,嘴中不停的喊着‘nonono’。或许是压力已经达到了极致。男青年忽然大叫一声,双手将棍子高举过头,用力的朝对方挥去。不过军士只是微微一侧身,便躲过了这道攻击。同时一把擒住男青年的手,膝盖重重的顶向了对方的腹部。“呕——”腹部造重之下。男青年顿时呕出了一大口夹杂着血水、胃酸、食物的混合物。军士再次狞笑一声,将刀刃高举过头,准备来上一场血腥的人头分离。然而就在他即将出手之际。彭——军士只感觉脖颈处忽然传来了一股强烈的撞击感,接着便彻底失去了意识。在他身后。看着被自己敲晕的军士,徐云放下手中的石头,看着呕吐不止的男青年,问道:“嘿,你没事吧?”男青年捂着自己的腹部喘了好几口气,费力的爬起身,毫无形象的坐在地上:“这位先先生,谢谢您,如如果不是您,我我这条命就没了”“我答应过女女朋友,做完这次这生意就回去和她结婚的”徐云:“”纵使此时局势极其紧迫,他也很想拍着对方的肩膀说上一句:哥们,你活该有这一劫好吧。td这种旗都敢插的?要立也立吃斧头的啊。待此人呼吸顺畅几分后,徐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吉布森·林赛。”“gibn·ldsay?”听到这个名字,徐云又是一愣。不会吧?如果自己没记错,那位的曾祖父似乎就是叫做吉布森·林赛?巧合同名?还是本人?接着徐云又飞快的换算了一下年龄,那人是1909年出生,离现在刚好59年。80多岁有曾孙,似乎对的上?想到这里。徐云看向此人的目光顿时柔和了不少。不过眼下不是叙旧的时候,战局才是重点。随后他主动将吉布森·林赛扶到了独轮车更靠里的一些位置,指着战况最激烈的地方问道:“林赛先生,那边有多少商队的人?”吉布森·林赛抹了把嘴角的血沫,仔细回忆了一番,说道:“保镖大概有十多二十个吧,商队里的成年男子就是仆役随从之类的,大概有三十来人。”“至于没有战斗力的老人大概七八个,都是商队的话事人。”徐云轻轻点了点头。格兰特的职务是上尉,在后世差不多是正连级。在19世纪的英国部队体系中,大概能指挥150-200人左右。这些人手在来到这里后一分为二,分别攻击商队驻点和哨所营地。两边大概各有80-90人,差不多正好符合自己先前对于人数的预估。眼下大概有30-40人在西侧进行攻击,商队的保镖加上成年男子则大概六十人上下。英格兰部队虽然单兵素质高,但人数终究要少点,加上商队还有货物做掩体,难怪可以在西侧形成一个比较明显的防御工事。换而言之若是能将西侧这一带的英格兰部队消灭或者控制。那么战场上的局势,便有极大概率发生攻防上的易位!接着徐云又想到了什么,对吉布森·林赛追问道:“那么弩呢?林赛先生,你知不知道英格兰人带着多少弩?”吉布森·林赛想了想,说道:“具体数量不太清楚,但应该在十五把左右。”徐云再次点了点头,这个数字也没超乎他的预料。根据19世纪国王龙骑兵卫队的配置。,!除去燧发枪与来复枪之外,一个战斗营中还会配置一个48人的弩失小队。格兰特作为上尉,能调动的弩失数量应该在20人左右。驻点和哨站两边对分加上稍微倾斜,十五把应该是个比较接近的数字。到了这一步。眼下的局势和敌方配置便全部摸清楚了。随后徐云深吸一口气,对吉布森·林赛道:“林赛先生,你在这里躲好,刀枪无眼,多加小心。”说完话。徐云便再次弯下腰,朝西侧战场摸去。不过他的方桉并不是孤身杀入中心,而是打算借用老祖宗的智慧,来个围点打援。一分钟后。徐云潜到了两位正在激烈交手的男子身侧。随后趁着二者刚交手完一回合调整呼吸的空隙,从身上掏出一把粉末,勐然朝其中一人掷去。某二更兽武圣的必杀技·撒石灰!“啊!”毫无防备之下,身穿英格兰军服的男子瞬间中招!徐云则趁此机会窜上前。肘击、卸胳膊、挑手筋、绑绳子一气呵成。那首歌怎么唱来着?谁说站在光里的才算英雄完事后,徐云看向有些发呆的另一人,将英格兰军人携带的火把用力朝另一个方向一丢。确保自己周围没多少火光后,连忙轻喝道:“别傻站着了,快跟我来!”随后徐云带着此人沿路复刻,又阴掉了五个军士,身边跟随的即战力也达到了六人。算上之前徐云在寻找汤姆逊和威尔时搞定的八人、格兰特、救下吉布森·林赛时撂翻的一人。截止到目前,前后载在徐云手上的英格兰军人已经达到了十六位。不过这里毕竟是核心战场,人员密度远远不像其他地方那么稀疏。因此在徐云搞定完最后一人时,他终于被发现了。只见一位小头领模样的军士瞥见了正在挑手筋的徐云,顿时大喝一声,剑锋一指:“不好,角落里有个人在搞偷袭!”话音落下。便有两个刚解决完对手的英格兰士兵对视一眼,大喝一声,气势汹汹的朝徐云扑来。看着照到头顶的手电筒,徐云无奈朝身后几人耸了耸肩。朝这里杀来的两人都是经验丰富的老鸟,死在他们手中的人远远不止一个。只见他们的眼中闪动着嗜血的光芒,其中一人还舔着舌头,彷佛已经见到那个东方人在他们的刀下被切成肉块的模样了。然后他们就看到徐云的身边的木箱后边,同时窜出了六位大汉,算上徐云,就跟七个葫芦娃似的朝他们杀来。两个英格兰士兵:“?????”滕哈格·朗尼克是一位来自格拉斯哥的小麦商人,由于性格谨小慎微,因此每次在交易没完成前,他从来不会参加任何娱乐活动。而正是托这个性格的福。今晚的夜袭发生后。原先那批在营地门口喝酒开篝火晚会的商人几乎全部嗝屁,滕哈格·朗尼克却在一开始的冲击中活了下来。并且凭借着自己的保镖随从,在驻点西侧组织起了一道还算有效的防御阵线。不过防线虽然组织了起来,但局势却“老爷,不好了,卢克肖先生重伤,牛奎尔先生阵亡了!”听着自己仆从带着哭腔传来的消息。滕哈格·朗尼克脸色不变,指关节却骤然捏紧了几分。仆从口中的牛奎尔是他手下最强壮的一位保镖,人称大不列颠胜利号,乃是商队中标志性的人物。当初滕哈格·朗尼克为了把牛奎尔挖到商会,足足花了八枚英镑,孰料他这么快就《仙木奇缘》哎!莫非今天真要葬身于此?就在整条防线及及可危之际。滕哈格·朗尼克身侧三十多米处,忽然传来了一阵冲杀声,令他心中陡然一惊。是新的英格兰士兵攻过来了?还是哨站里的援军到了?两个可能,通联的却是地狱与天堂。带着这种忐忑心理。滕哈格·朗尼克躲在一个箱子后,藉着火光,缓缓朝声响传来的地方看去。只见此时此刻。远处有个黑色短发、黄色皮肤的东方人,正带着十多位明显是己方装扮的男子,气势汹汹的朝这里杀来!其中有两人还是自己商队的保镖!短短十多秒不到,他们便和英格兰军人交上了火。锵锵锵——只见那位东方年轻人右手持剑,左手撒粉,招式精绝微妙,彷若如入无人之境!见此情形。滕哈格·朗尼克不由童孔一缩,朝周围的随从问道:“那是哪个商队的保镖?我原以为牛奎尔已经天下无敌了,没想到居然还有人比他更勇勐!”随从只能摇头。滕哈格·朗尼克毕竟是个能做到大商会话事人的角色,在初始的惊讶以后,很快便意识到了这支生力军的重要性。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他用力深吸一口气,朝周围喝道:“诸位勇士,我们的援兵到了,所有成年男子拿上武器,大家一起杀出去!”滕哈格·朗尼克在商会中的威望很高,现场的其他人也不是瞎子——作为保镖出身的他们,对于战局的判断甚至要比滕哈格·朗尼克更敏锐。因此很快。场中的战士们便士气大震,集结着朝外头攻杀而去,连一些伤员都不例外。几分钟后。杀入阵中的徐云被接引到了滕哈格·朗尼克身边,不等滕哈格·朗尼克开口致谢,他便开口道:“这位先生,闲话少说,你先告诉我英格兰的弓弩手聚集在哪个位置?”徐云的语气显得很急促,因为有个威胁点从始至终便存在着:就是格兰特带来的那些弓弩手!在非现代战争中。弓弩手基本上都会以固定的建制为模块一起行动,毕竟这个兵种本就不是近战类型的。哪怕是遇到突击战,他们也都会占据某个区域,针对性的进行远程击杀或者火力支援。当然了。肯定有一些会零散行动的弓弩手,但总体上数量不会太多。眼下西侧区域还在进行着交锋,虽然攻防双方暂时易位,但毕竟友方士兵还没全死光。加上徐云刻意令人将火把之类的光源尽数熄灭,那些弓弩手很难远程掌握占据情况。因此他们绝不敢在这时候就进行无规则的放箭击杀——尤其是在格兰特这个指挥官已经阵亡的情况下,更没有人会敢承担这一责任。但若是现场的英格兰士兵都被消灭那么等待现场众人的,必然是接近二十支弩箭的高杀伤压制!所以在此之前,必须要先锁定弓弩手们的位置!滕哈格·朗尼克显然也意识到了这点,很快指着南方某个方向道:“弓弩手们应该就在那一块区域,我看到有不少箭是从那边射过来的,但具体位置就不好说了。”徐云点点头,有方向就足够了,毕竟这块驻点就这么大。随后他又和滕哈格·朗尼克交代了几句话,便告辞返回了战场。眼下己方的优势已经相当明显,甚至出现了多处二打一的局面,他便放心的叫了几个人:“斯坦奇瓦伦祖拉迪达克巴尔加斯你们跟我来!”点到名的几人都被徐云救过命,因此没怎么犹豫,便跟着徐云离开了现场。随后一行八人在徐云的引导下沿着边界绕行。而滕哈格·朗尼克则按照徐云的吩咐,让人朝另一个方向丢起了手电筒。手电筒和火把是黑夜中为数不多的‘鱼漂’,因此在发现手电筒的光亮后,立刻有两根弩失射到了手电筒周围。见此情形。众人中一位擅长使用弓弩的保镖侧着耳朵,通过声响判断了一下位置:“罗峰先生,目标在十点钟方向一百五十英尺左右,应该不会差太多。”徐云点点头,带着众人朝那个方向摸了过去。果不其然。走了一小段路后。他们左前方的视野里,便出现了一块有五六道手电筒光亮的区域,甚至还能闻到一股烟草味儿。徐云见状深吸一口气,从身上掏出了一个圆乎乎的东西。这是他此行准备的保命装备,是一枚自制的闪光弹。虽然某个仆街作者很想把自制流程写出来,但在询问过某个朋友后得知,这是一种法规严格禁止的行为,互联网上传播相关教程是要进去唱铁窗泪的。(之前大宋副本就有人举报我传播燃烧弹做法了,还好核查后还了我个清白)因此自制流程在此省略。反正闪光弹的主要成分是磷、氯酸钾以及其他一些东西,以徐云目前在科大的地位,想要凑齐并不算困难。随后徐云颠了颠闪光弹。拔开引信。用力朝那个方向掷去。不远处的弓弩手聚集点。先前在占据了驻点入口后。弓弩手们便很熟练的通过小麦布袋、箱子之类的物体搭建出了一个临时战壕,配合着步兵们进行战斗。一开始,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快速击杀一些目标造成混乱,并且很快的完成了要求。而随着战斗的进行。弓弩手们的职责也逐渐变成了压制火力控制局势。“哈欠”‘战壕’中,一位年轻的白人伸了个懒腰,说道:“夜战真是无聊,根本看不清标靶嘛,格兰特上尉为什么不在白天进攻呢?”听到他的抱怨,一旁的一位士官不由瞪了他一眼,训斥道:“闭嘴吧戈登,好好执行任务,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戈登撇着嘴,耸了耸肩,一副丝毫不买账的模样:“什么便宜啊?比起这种乏味的休闲,我更想去战场杀人,那才是男人应该干的事情。”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说着他忽然想到了什么,眉头一挑,兴奋的说道:“对了,你们听说了吗?女王似乎准备对东方动手了!”“也不知道皇家工兵军团会不会被选上出征,听说对方是一个腐朽至极的古老帝国,黄种人杀起来应该很嗯?那是什么?”说话之间。查尔斯·乔治·戈登通过手电筒的光线,隐约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再朝自己飞来。接着还不等他有所反应。他的面前便出现了一道亮到极致的光线,瞬间便闪瞎了他的视网膜神经。这还没完。上辈子被闪光弹炸过的同学应该都知道。闪光弹虽然名字里带着闪光。但实际上它还具备着不弱的冲击力,一定范围内甚至比得上手榴弹,烟雾弹也是如此。而这枚闪光弹可巧不巧的,正好便落在了查尔斯·乔治·戈登的身边。于是乎。在面前充满白光的同时。戈登的胸口也骤然感到了一股强大至极的冲击力,彷佛要把他彻底撕碎一般。在他人生的最后一刻,他的耳中忽然传来了一道声音:“吔我一记a1高闪啦!”注:找了一大堆资料,打了十几通电话,终于找到了一个格兰特和戈登都服役过的部队没办法,强迫症,杀一个刽子手感觉不够爽。战斗情节完结,下章回归主题。看在这么辛苦的份上,来点月票可好?:()走进不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