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梆梆梆~~~”
法官话,
“大佬b等人涉嫌走粉一案,现在开庭。”
控方检察官率先起身:“尊敬的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团……下面我对案件进行陈述……6月11日当晚,22点23分……旺角金殿夜总会……查获海因海因1o41克……”
“有证据证明,被告大佬b长期从事海因交易,陈浩南与梁二作为其团伙成员,参与其中,在港岛多地进行海因的运输与分,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破坏港岛的稳定与安宁。”
说着,检察官将那包作为物证的白色晶体粉末展示在众人面前,还附上了当时的现场照片。
辩方律师站起身,开始质疑:“法官大人,控方所依赖的这一关键证据疑点重重。根据我的当事人会议,海因是纪少群警官在众目睽睽之下直接放置在桌上的,这明显是栽赃陷害。”
然后开始激烈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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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进入证人作证环节,控方传唤了当晚参与行动的一名pTu警员。
警员走上证人席。
检察官引导他陈述:“请你描述一下当晚在金殿夜总会包厢内查获海因的经过。”
警员一身正气:“我们接到举报后进入包厢,按照程序进行搜查,然后就在桌上现了这包海因。”
随后,又传唤了几个警方证人,证明了是搜查出来的。
而辩方律师则询问大佬b、陈浩南、大天二等人,都坚称是纪少群众目睽睽栽赃。
控方律师冷笑:“你们都说,纪sir是直接拿出一包海因,扔到桌子上……我觉得非常荒谬。如果要栽赃,又岂会用这种嚣张、无智的手段?”
“还有,刚刚你(大佬b)说没有碰过海因,为什么在包装袋上,会有你的指纹?”
大佬b冷声:“我不知道,但我真的没碰过这包海因!”
控方问纪少群:“纪sir,请你详细说一下搜查的经过。”
纪少群镇定自若,义正言辞:“进入包厢后,我们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执法搜查,而就在那张桌子上,我们现了这包毒粉,之后对每一个角落、每一件物品,都进行了仔细检查。”
2o分钟后……
终于到了法庭辩论环节。
检察官慷慨激昂:“即便证据存在争议,但海因出现在被告所在的包厢内,他们就脱不了干系。海因犯罪危害巨大,我们不能因为证据的一点瑕疵就放过这些可能的犯罪分子。”
辩方律师毫不退缩:“控方这是在强词夺理。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一包被怀疑是栽赃的海因就妄图给我的当事人定罪,这是对法律公正的严重践踏。我们有理由怀疑这背后存在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是有人蓄意操纵,试图误导司法公正,陷害我的当事人。”
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剑。
3分钟后,
双方都说完了。
最后,被告大佬b、陈浩南、梁二等人进行陈述:“我从未做过任何违法犯罪之事,那天在夜总会被突然闯入的警察诬陷,这一切都是莫须有的罪名,我相信法律会还我公道。”
然后下一阶段:
法官向陪审团详细阐述了案件的要点和法律适用准则,随后,陪审团成员起身,前往商议室。
此次陪审团有11位市民,有教师、职员、商人等。
经过2o分钟的讨论,陪审团进行表决。
最终,支持大佬b有罪的票数6票,支持无罪的5票。
又5分钟,
迎来了宣判时刻。
法庭内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都注视着法官。
“本席经过深入权衡与细致斟酌,现对大佬b、陈浩南、梁二涉嫌走粉一案,作出如下判决……”